辽宁省纪委监委:纵深推进营商环境问题监督行动
辽宁省纪委监委今年继续推进营商环境问题监督行动,在2022年营商环境监督行动全面起底营商类问题线索的基础上,明确提出“万件清理”主题,有力清除阻碍辽宁营商环境优化的顽瘴痼疾,纵深推进监督行动向“三年显著见效、五年全面优化”的目标迈进。
辽宁省纪委监委与营商、信访、工商联、巡视巡察等部门建立问题和线索梳理交办机制,聚焦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诉求反映,定期从12345政务服务平台梳理一批、从信访问题中筛选一批、请各级工商联提供一批、通过巡视巡察发现一批、在审查调查中深挖一批,反映政府管理、监督、服务不到位且有实质性内容、问题具体突出、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对反馈结果不满意的营商环境类问题和线索,全部纳入营商环境监督系统平台,通过分期分批交办、领办、督办、核办,推动解决问题诉求,严肃查处破坏营商环境的腐败问题和问题背后的作风问题,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两个满意度”,以监督行动的实际成效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在推动职能部门解决问题过程中,辽宁省纪委监委牢牢把握纪检监察机关职责定位,明确18条督促措施,如:督促“一把手”采取“蹲点式”方法解难题,督促各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认领难点堵点问题,督促各地区各部门跟踪掌握本地区本系统办理情况,督促相关部门开展清欠账款行动,等等。既形成有效解决问题的工作合力,又形成问题发现、办理、解决、反馈和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的办理、督办“两个工作闭环”。同时,辽宁省纪委监委还制定落实“万件清理”监督行动的任务分工,让各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找准在监督行动中的位置、明确对驻在部门的监督任务,推动解决系统性问题,成为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做实政治监督、做细日常监督、深化专项监督的有力抓手。
去年年底,辽宁省纪委监委对2022年监督行动进行系统梳理,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在广泛征求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意见建议、困难需求的基础上,制定了省市县三级纪检监察机关联动查处案件、督促履职等10项清理措施,横向上,将党委(党组)、纪检监察机关、巡视巡察、政府职能部门等贯通起来,压实责任;纵向上,省市县三级上下联动,直达基层;既有全省统一行动,又有各地自选动作,督促与纠治并举,确保“万件问题”清理质效。
辽宁省纪委常委、秘书长陈崇松介绍,监督行动中,辽宁省纪委监委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问题办结后,对每一件实名反映都要进行电话回访;对匿名反映的,要派人到问题发生的地区或单位实地走访,群众和企业对办理结果满意的,视为办结;不满意的,要了解职能部门是否依规依法解决问题,发现存在违规违法、不担当不作为的,还要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并督促重新办理,坚决防止以部分解决作为全部解决、以态度满意作为结果满意、以程序终结作为问题终结。截至目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电话回访实名投诉、举报问题4514个,反馈满意的有4396个,满意率达97.4%。
此外,在监督行动中,辽宁省纪委监委推进治理平台联动,督促推动相关职能部门同频共振、同向发力,提升监督行动效能。今年,辽宁省纪委监委推动12345平台升级取得明显成效,目前全省14个市12345平台知识库总量由61.6万余条增至161万余条,增幅161.4%,探索推广“12345+网格”诉求办理模式,助推问题诉求接通率、及时转办率、办结率和有效回访率、回访满意率均达到93%以上,运用大数据分析梳理群众诉求热点问题753个,辅助决策成果479个,有效避免问题诉求得不到及时解决而对营商环境造成影响。
辽宁省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杨哲介绍,2022年,辽宁省纪委监委指导各地区选树了1746名业绩突出、清正廉洁、群众认可的基层“清风干部”,让群众时刻感受到清风正气就在身边。今年,辽宁省纪委监委、省营商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清风辽宁政务窗口”评选活动的意见》,在省市县乡村五级窗口单位开展“清风辽宁政务窗口”评选活动,以“小窗口”推动作风“大转变”,带动“清风干部”“清风岗位”“清风单位”等清风典型竞相涌现,增强“清风辽宁”行动的普及性和吸引力。目前,沈阳、抚顺两个试点地区已经评选出315个“清风辽宁政务窗口”,省一级和其他12个市的评选工作正在有序开展,典型的正向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正在显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