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一涛:民办学校要勇当教育内卷中的破局者
王一涛,苏州大学民办教育研究中心主任
近日,苏州工业园区教育局发布的一封《致园区家长的一封信》引起了广泛关注。信中提出了“作业熔断机制”的理念,即小学生若在晚上21:20仍未完成作业,初中生至22:00,高中生至23:00,则应停止作业,及时就寝,保证充足的睡眠,未完成部分无需补做,次日向老师说明情况即可。这封信的目的是希望减轻中小学生的学习负担,但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我国中小学生学习负担是何其沉重!根据我的观察,初中生学习至22:00,高中生学习至23:00完成作业的现象是相当普遍的。
我以为这只是身边的个别现象,但是从苏州市工业园区的这封信中,可以看出这个现象应该是一个普遍现象。以每日学习时间计算,学生从早上7点左右到校,到深夜结束,学习时间远超成人的工作时间。这种高强度的学习状态已经成为一种常态,让人深感忧虑。这不仅剥夺了学生自由探索和休息的时间,还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其创造力的发展,使他们从小被动卷入一种高度竞争的应试文化之中。和一些朋友交流发现,这种现象并非局限于某一地区,而是全国范围内比较普遍的问题,甚至在某些教育资源集中的大城市尤为严重。正因如此,社会上逐渐出现了批评声音,认为这样的教育模式是一种“有毒的教育”。这种观点并非毫无根据,而是对当前教育生态的一种深刻警示。
当前中国教育体系的评价标准主要集中在分数上。无论是小升初、中考还是高考,学生的综合能力往往通过单一的考试成绩体现。这种单一评价机制强化了学校对分数的追求,导致教学内容和教学方式围绕考试展开。分数的压力最终传递到学生身上,成为其沉重负担的来源之一。家长在孩子教育中的焦虑情绪也加剧了学生的负担。在“唯分数论”的社会环境下,家长倾向于通过补习班、课外作业等方式增加孩子的学习量,以求在考试竞争中获得优势。近年来,国家在减轻中小学生学业负担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例如“双减”政策。然而,这些努力的成效却并不显著,甚至在某些地方出现了“负担越减越重”的现象。这说明,解决中小学生过重负担的问题并非易事,且没有灵丹妙药。这一问题的根本原因在于教育生态的不均衡和教育评价机制的单一性。塑造良好的教育生态需要每一所学校转变办学理念,但在现行教育体制下,特别是在统一的教育评价标准中,公办学校受到各种条条框框的限制较多,难以真正推动有效的变革。
相比之下,民办学校更有可能成为教育内卷的破局者。首先,民办学校受到的评价束缚较小。公办学校需遵循统一的教育评价标准,通常围绕统一的中考、高考等选拔性考试,导致“应试教育”的倾向较强。而民办学校在追求自身特色时,受国家统一评价的限制相对较少,有更多空间突破传统标准,进行多元化评价实践。其次,民办学校拥有灵活的内部管理机制。民办学校通常拥有更高的自主权,尤其在课程设置、师资聘用和教学方式上。这种灵活性使它们能够快速响应教育改革需求,尝试创新方法,而不受复杂行政层级的过多限制。再次,民办学校往往拥有多样化办学理念。部分民办学校的举办者拥有新颖的教育理念,更容易吸纳国际化教育理念或因地制宜地发展独特的课程体系,满足学生多元发展的需求。从现实来看,部分民办学校确实充当了“破卷者”的角色。
今后,民办学校要继续勇当教育内卷中的破局者。首先,民办学校要进一步关注学生综合素质,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破除唯分数论,为孩子提供宽松的成长环境,让孩子拥有更多自主探究的时间,而不是被繁重的机械化作业所束缚。其次,民办学校应提供差异化、个性化的教育服务,满足不同孩子的发展需求,发掘不同孩子的多种潜能。再次,民办学校要探索崭新的家校交流方式,改变当前多数学校家校交流侧重讨论学生测评成绩为主的方式,向家长传递良好教育理念,缓解家长焦虑。需要注意的是,降低学生负担在短期内可能会对学生的考试竞争力产生一定影响,这种改变可能会让部分学生在应试中处于劣势。
因此,民办学校需要在这一过程中保持定力,从更加长远的视角来看待教育目标,给予学生更多探索和发展的机会。孩子们或许无法成为中考和高考中“尖子”,但这并不意味着未来发展就会受限。一个拥有美好童年并对学习保持浓厚兴趣的孩子,其未来可能充满更多可能性,更有可能成为创新型人才或对社会有深远贡献的栋梁。
民办学校不仅要对自己的“破卷式”教育模式高度自信,而且要积极传播新的教育理念,特别是在家校交流中,要改变多数学校家校交流中侧重讨论学生测验和考试成绩、家校双方共逼孩子学习的方式,向家长传递良好教育理念,缓解家长焦虑。让民办学校承担起减轻教育内卷的责任,也对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当前,有些地方的教育政策对民办学校采取了过于统一化的管理。例如,部分民办学校(如国际学校)本可以不参加统一的中考,以推行更具个性化的教育模式,但某些地方的教育行政部门却要求所有民办学校必须参与中考。这种“一刀切”的规定迫使许多民办学校回到传统的应试竞争中,也使得部分学校放弃了减负的尝试,重新卷入激烈的分数竞争中。这不仅损害了民办学校的办学自主权,也阻碍了教育生态的多样化发展。教育行政部门应为民办学校创造更加宽松的政策环境,允许其尝试更加多样化的教育模式,形成公办与民办互补的教育生态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