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这份通告的深层次问题分析
文 墩爸
应读者要求,关于南通民政局、南通市场监管局联合发布的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制造、销售冥币纸钱、纸扎实物等封建迷信殡葬用品这事,讲讲。
1.太过压迫的惩戒观感是这份禁令之所以饱受舆论抨击的核心要素。细读这份通告内容可以发现,这份通告规定按照通告目的、具体内容、违反后果三个段落层次展开信息叙述,其中针对“违反后果”的内容呈现比例接近50%,反而人们更为关心的具体内容却只有“全市范围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制造、销售冥币纸钱、纸扎实物等封建迷信殡葬用品”这么一句,并且通过“禁止制造、销售!”这样的标题及“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这类带有强烈压迫感的语态进行了特别强调,再加上后面一系列罚款、治安处罚、追究刑事责任等信息呈现,势必会大幅度增加人们对此前正常烧纸祭奠行为是否也要被追究法律责任的焦虑心理,进而产生了试图通过舆论质疑、舆论对抗这样引燃、引爆舆情的方式来倒逼政府“收回成命”的行为倾向。从这个角度上讲,无论是对于当下的南通,还是其他地方,都是一个需要及时总结的工作教训。在出台这类带有惩戒性质的公开通告时,不能仅仅以“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这样的强制指令官宣了之,还要对舆论更为关心的“具体什么行为才要被惩戒”等相应情节做好进一步的解释说明。比如什么是被允许的正常烧纸祭奠行为、什么才是需要被禁止的封建迷信行为,在“堵”与“疏”之间体现出足够的治理智慧。
2.关于这两天爆出来的上述“夸张烧纸行为”是否意味着舆论反转。我始终认为,舆论的判断从来不是非黑即白、非此即彼,不能因为网上出现了上面这样的夸张烧纸行为,就反过来去断定出台这样的规定一定合理合法,这是因为在依法治国的大框架下,出台任何规定都要基于充分上位法规则允许的大前提、大框架。以这个通告为例,其是否合理合法关键还是要看通告所列的《大气污染防治法》《殡葬管理条例》《江苏省殡葬管理条例》法律法规中是否给予了明确而清晰的前置依据。另外,我们知道殡葬牵涉世俗、民俗、民风等方方面面,且不说一个市,就好比一个镇里,不同的村、不同的乡,也可能存在不同的殡葬习俗,这些都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加以充分的考虑,并不是出台这样“一纸禁令”就能立竿见影。因此,我不认为爆出这样几个夸张烧纸行为就认为舆论出现了反转,就断定这份通告的出台合理合规。
3.这个舆论风波的发生是偶然,也是必然。事实上,可能对于南通而言,这场舆论风波的出现是一个偶然,但对于整个社会而言,这场风波更像一个必然。这是因为,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发展,人们对于政府开展社会治理的要求会越来越高,特别是在公众舆论意见表达高度扁平化的当下,这种来自互联网舆论场域的评价也会变得越来越显性,这是接下来所有政府部门都要面临的新问题,也是反映各地基层社会治理水平的重要体征。我倒觉得我们可以尝试把这场舆论风波看作是一个契机,即面对新形势下的复杂舆论态势,如何才能把工作真正做进老百姓的心里去。以这个事为例,如果南通在出台这个禁令通告的同时,通过属地媒体的力量、公开答疑解惑等方式,将通告所述的禁止行为更加具象化的锁定在上述这类会大幅度增加森林火灾隐患的夸张烧纸行为上,舆论的反馈也许就不会是现在这个样子。
4.对有关部门处置风波的点评。从风波引燃引爆之后,网上传出的南通民政等相关部门一系列回应来看,例如“是从市场行为强调禁止制造和销售,没有说(禁止)使用这个环节。”等媒体表态,都折射出涉事主体部门可能还存在着较为明显的“本领恐慌”。一是在出台通告之前,大概率没有进行充分的风险评估,比如上位法依据是否充分、任何单位用词是否恰当等,造成了当前的被动局面;二是面对突然而至的舆论风波,南通民政局接受媒体采访的这位负责人没有坚持及时纠错纠偏的原则,却想通过“可能是老百姓没有吃透(文件)”“或是发布方没有解释明白”这类试图“外归因”的方式将导致舆论风波的原因归结于民众和“南通发布”账号发布方,这是典型的错误舆论观。需要注意的是,这样的错误处置方式在当前很多地方都普遍存在,即主体部门在事前没有树立应有的舆情风险思维,在舆情发生之后却试图将责任和处置工作转嫁给宣传网信部门,这样的局面一定要想方设法加以改变。
从新形势下的发展规律来看,这场舆论风波更像是一道道摆在面前的现实难题、全新课题,对我们提出了更进一步的工作要求,这才是我认为最需要从这场风波中意识到的问题。(来源:墩墩舆情课工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