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打假成为“职业”之后的不确定风险提示

           文  墩爸

打假一旦成为“职业”,势必会在生存压力、逐利导向等一系列不可避免的关联因素影响下表现出较为明显的蹭热、恶炒特征,有的最后甚至还会走上舆论敲诈的违法道路,需要提前加以针对性防范及应对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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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打假“职业化”必然催生逐利导向。分析认为,不涉及职业生存的“纯粹性打假”与以“打假”为生存方式的“职业性打假”存在根本性区别,前者对公平公正市场秩序的监督规范具有正向促进意义。后者却截然不同,这是因为随着“打假”效果的不断显现,市场自律意识势必进一步提升,由此留给“职业打假”群体开展职业行为的空间将被大幅度挤压,进而给“职业打假”群体的职业生存空间带来空前威胁。那么,在职业生存的压力作用下,通过故意碰瓷、舆论造势等恶劣手段逼迫商家、企业赔偿的利益敲诈就会伴随滋生,最终将与人们期望的“打假初衷”背道而驰。


二是创设“打假”正义形象极易诱使舆论偏离。道德感、正义感是社会共性心理。也就是说,这些“职业打假人”一旦在互联网场域中成功创设“为正义发声”“为消费者代言”这类充满正义感的舆论形象,就会赢得情绪舆论的盲从性声援和主观性支持,成为他们借机进行碰瓷敲诈、舆论炒作的风险隐患。更为重要的是,这股舆论之势一旦形成,很容易绑架市场监管、综合执法这些监管部门,通过网络直播、现场举报、发帖投诉等与监管部门“绑定”的舆论手段来对商家企业进行“威慑暗示”,迫使他们主动妥协。也就是说,监管部门变相成为他们倒逼商家企业与他们进行利益“私了”的“帮凶”,而一旦商家企业坚持不妥协,他们还会扭头“施压”“攻击”监管部门,要挟相关部门对商家进行处罚。


三是舆论账号“MCN”机构化必然干扰网上传播秩序。梳理发现,以“铁头打假”为代表的网上账号,呈现出较为明显的跨平台注册、抱团发帖、集中造势等“MCN”职业化特征,并且已经表现出强烈的组织化特征。从这些账号发帖内容来看,均以“草根维权”“为民发声”的底层视角示人,一方面迎合了社会舆论对强弱势群体的情绪性标签;另一方面频繁发布诸如“无商不奸”“官商勾结”“监管无为”“失职渎职”等苗头倾向,增加社会戾气,加剧社会撕裂,如果不加以及时约制,后续便会成为干扰网上传播秩序的重大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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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数据源于:智慧星光“舆情秘书”平台

基于以上风险研判,建议从以下三方面加以防范应对,以供圈内读者参考。

一是增加他们的违法违规成本。对上述这些使用非法手段进行“敲诈”“诈骗”的职业打假群体,除了应有的法律惩戒手段外,还应加大舆论曝光、社会信用等配套惩戒措施的探索,可适时通过书信、电话、约谈等方式告知其家人,必要时可通过公共交通限制、银行贷款限制等多角度,大幅度提高对他们打着打假正义旗号从事违法行为的成本。

二是正常的舆论监督要及时跟进。打假的初衷是为了规范市场秩序,也就是说,监管部门积极开展线下监督执法的同时,要树立舆论监督参与的宣传思维,主动联系新闻媒体、热心市民、自媒体大V等各方群体,共同参与正常“打假”行为的监督治理,从正面引导的角度赢得舆论人心、社会人气。

三是正面的舆论引导要大力进行。从某种角度上讲,很多网民之所以愿意加入声援这些职业打假群体的队伍,除了被其表面的道德正义人设所迷惑外,监管部门缺乏网上正面引导意识是一大原因,最终导致舆论阵地“拱手相让”。建议监管部门可尝试组建由热心市民、媒体人、法律人组成的社会评判团,从第三方的视角,最大限度帮助舆论认清正常打假与碰瓷打假之间的清晰界限,进一步“反制”这些职业打假人借机进行“绑架监管部门”进行负面炒作的声势。(来源:墩墩舆情课工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