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噎废食 取款凭什么要派出所同意
文 王洪波
相关法律规定,储户取款自由。但眼下,吉林银行某支行却要求储户大额取款,必须要辖区派出所同意才行。声称,此举目的是为了防范电信诈骗。这怎么理解呢,又给民警增加工作量了不是。
我国商业银行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存款人保密的四个基本原则,其中,对取款自由规定,储户有权自由决定何时取款以及取款的金额,银行和其他人不得干预或查问。对应这一条款来看,显然辖区派出所的作法是违背这一要求的。
但有一点应该给予肯定,至少涉事支行和辖区派出所并没有回避问题,而是积极回应记者来访。银行工作人员强调,需要向派出所报备的条件是,取款2万元以上,同时说明公安人员报备审核方式多样化,部分情况在线上审核就可以。而派出所民警,除了强调此举目的是防止被电信诈骗,另外还指出,不仅是该行,目前多家银行均有相关要求。
对于这一作法,除增加了取款难度外,也有网友指出,深层原因是中小银行为了避免流动性枯竭的主观作法。同时,也有网友爆料省外人员办银行卡也需要派出所开证明等等系列相关作法。
怎么看待这一作法呢?电信诈骗固然令人深恶痛绝,但要求到派出所报备方式显然是违反商业银行法的,属于违法行为。另外,对于有大额取款需求的银行储户来说,在安排取款前,是否对此作法有知情权,会不会因此增加报备而影响了自身的取款和正常用款。
结合网友反馈来看,针对这一举措引发了诸多不良联想与风险点。对此情况,建议由牵头一方,主动对该举措具体要求、作法及实施范围进行明确公示与详细说明。比如假设是由当地公安分局牵头的,那就可以银行监管部门和公安分局联合发布相关通知,具体说明有关报备的相关信息。如此作法,一来可以降低银行方面的潜在法律纠纷;二来事先给辖区储户做好信息告知,减少取款用款的麻烦,或者说重新安排取款作款时间等。
当然,中间也涉及一个敏感点,就是媒体在采访民警时,对方提到多家银行要报备,而不是辖区所有银行。到底哪些银行需要报备,有没有除防止电信诈骗之外其他因素的考量,我们不得而知。
但眼下,除吉林银行要全面准备外,对当地辖区所有银行来说,都要做好接受媒体采访、暗访,以及向客户解释说明报备或不报备的话术口径准备。
(来源:舆情危机这点事儿 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