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盘锦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8月11日至10月21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营商局党组进行了巡察。12月29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市营商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组织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营商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认真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了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巡察整改期间,先后召开党组会议5次、局办公会议6次,4次单独听取有关重要事项汇报,推动各级整改责任落实到位。二是强化责任落实。针对巡察组反馈的4个方面13个主要问题34个具体问题61个具体问题表现和提出的5条意见建议,制定整改措施102个,明确了每项措施的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具体责任人。三是强化建章立制。在实施整改的同时,注重建立长效机制,制定完善了27项工作制度。截至目前,市委巡察组反馈的61个具体问题中,已完成58个问题整改,3个需持续推进的问题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营商环境建设不够,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市委要求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学习教育。认真抓好党组理论中心组和党支部学习。巡察整改期间,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组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9·28”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和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强化政治担当,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加强营商环境建设的思路、措施。二是召开专题会议。局党组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年度民主生活会,针对工作责任制压得不实的问题进行深入查摆、剖析。严格落实各项工作专题分析、工作报告制度,建立了工作报告制度规范。三是加强制度建立。重大部署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建立完善分析研判、情况通报等制度机制,明确责任、内容、程序、时限和要求,推动各项工作制度常态化、规范化执行。
(二)关于“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有差距,重点领域存在廉洁风险”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进一步修改完善《市营商局党组工作规则》,对局党组会议研究重要事项,严格执行党组会议议事规则、程序。二是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及省市委相关文件要求,研究调整了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领导小组;坚持举一反三,结合实际,建立完善了局党组班子和班子成员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及相关制度,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有效落实。三是局党组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建立健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制度,统筹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基层党建工作等方面考核,把市智慧城乡运行保障中心领导班子纳入考核范围,统筹谋划安排。
(三)关于“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扎实,基层党组织建设有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局党组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牢固树立“大党建”意识和“一盘棋”思想,把“党建引领、智慧治理”工作摆上重要位置,认真研究推动“党建引领、智慧治理”平台建设工作。二是按照市直机关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就是我们自己”市直机关在行动部署要求,进一步细化活动方案,制定落实措施,指导窗口党支部深入开展岗位竞赛、“党员示范岗”、“营商环境优秀窗口(岗)评选活动,每季度开展1次评选并通报,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三是把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深入推进“党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不断创新工作载体,建立长效机制,围绕“建立一个岗、树立一面旗”,实行党员亮身份、亮承诺、佩戴党员徽章、挂牌上岗服务,常态化开展“党员示范岗”、“红旗窗口”评选活动,并在服务大厅进行公示。
(四)关于“推动全市营商环境建设有差距,指导统筹协调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健全营商投诉办理反馈机制,各责任单位在工作中已逐步做到将办理结果反馈给营商部门和投诉人,方便了营商部门及时调整调度方式,为投诉办理工作提质增效。通过整改,提高了各相关县区、单位对营商投诉事项办理的重视程度,加大了工作力度,投诉事项办结率进一步得到提升。二是建立对县区职能部门工作协调指导机制,加强对县区职能部门工作的统一协调和指导检查。针对2019年完成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有差距,县区项目要素未统一,由局领导带队对县区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生态环境行业领域不统一事项进行了推进整改,整改后的县区事项基本协调一致。三是制发《盘锦市2023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及《关于推进落实城市信用监测预警指标相关工作任务的通知》,推动盘锦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升级改造和盘锦市信用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各项信用工作任务落实落地。
(五)正在推进的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不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省委巡视整改至今,我市营商环境问题已整改完成39个,有4个问题需长期推进。我市未办结营商环境信访问题23件,已经办结17件。主要采取以下措施:1.市营商局严格要求各相关单位坚持从严从实、认真查摆问题点,强化攻坚意识,对信访问题充分调查核实,依法依规解决信访人提出的问题,对不能立即办结的要制定详细解决计划,明确完成时限,并与信访人达成共识,限时办结。2.对于有分歧的事项要加快协商解决或引导诉求人运用法律手段解决。3.加大对剩余未办结案件督办力度,采取下发督办单,召开调度会等形式进行督办,要求各个责任单位从每半月上报办理结果,变为每周上报办理结果。4.健全营商环境信访问题反馈机制,各责任单位在工作中已逐步做到将办理结果反馈给营商部门和投诉人,方便了营商部门及时调整调度方式,为投诉办理工作提质增效。5.通过此次巡察整改,提高了各相关县区、单位对营商环境信访问题办理的重视程度,能对巡察整改问题立行立改,积极作为,防微杜渐,举一反三,已充分认识到巡察整改的重要意义,将巡察整改目标落实到位。
2.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1.按照市级政府类投资项目还款整改要求,制定合理还款计划。积极向市财政申请年度预算资金,待财政资金到位,完成本年度还款计划。2.积极与4家企业沟通协调,继续做好还款期项目后续保障工作,确保政务服务网络系统等正常运转。
3.关于“班子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
完成了党建引领智慧治理二期项目建设方案的编制工作,发布了项目采购意向公告,并向市政府提交资金预算申请。拟对12345服务平台进行智慧化改造,提升平台AI服务能力。升级数据中台,完成市域大数据体系全面升级,完善基础数据库架构,搭建大数据服务门户,全面提升大数据服务能力等。同时,我市开展了新型智慧城市中期评估工作,评级由三星提升至四星。
三、巩固整改成果
市营商局党组在市委巡察组的指导帮助下,认认真真查原因,实实在在抓整改,整改阶段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相比还存在着一些差距,需要长抓不懈。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严格对照巡察反馈意见,紧紧盯住整改重点,常态化抓好整改工作,着力在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以“严”的精神、“实”的作风和久久为功、驰而不息的韧劲,努力以巡察整改的新成效推进政务服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催生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动力。认真领会习近平总书记“9·28”讲话精神,用理论武装头脑,催生抓好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强大动力,切实扛起营商环境建设主体责任,刀刃向内、自我革命,落实好“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基础,全面深化改革”部署,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要求,聚焦“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标准,持续以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为抓手,不断完善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体制机制,紧盯焦点重点难点,加强组织领导,破解营商环境建设瓶颈,提升营商环境建设水平。
二是全力抓好整改不放松,确保整改任务件件落到实处。把问题整改落实作为促进营商环境建设高质量发展的一次难得机遇,让整改过程成为提高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创新力的过程,成为促进全局干部职工作风转变的过程,坚决抓好整改工作落实。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对于整改工作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适时进行“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建立整改台账,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加强跟踪问效,定期报告整改情况,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是聚焦重点问题,加大力度持续推进整改。对于在集中整改期未能完成整改的政府拖欠款、招商承诺未兑现等问题,在目前已取得一定进展的基础上,将按“体制不变、队伍不散、力度不减”的原则,建立整改台账,制定整改推进措施,压实整改责任主体,明确整改目标、整改完成时限,继续加大推动力度,采取强有力措施,强化阶段性调度推动,抓实抓细抓长远,确保整改台账“清仓见底”。
四是强化建章立制,防止问题反弹。对于在集中整改期已完成整改的问题,从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入手,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加强制度建设,出台相关规范性、制度性文件,固化工作经验做法,既要防止问题反弹,也要着眼“长久立”,彻底解决营商环境建设过程中的顽疾,持续打造营商环境最优市。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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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盘锦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党组
2023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