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中小学各校要成立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
为深入推进中小学校园暴力与学生欺凌防范治理专项行动,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通知,对各地开展的校园暴力与学生欺凌防范治理专项行动提出具体工作要求——
各校要成立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对欺凌行为进行认定,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要制定细化校纪校规,明确不同欺凌行为的相应惩戒举措。
要公布欺凌防治电话、邮箱和法治副校长、分管安全工作校领导电话,对来电反映情况落实首问负责制度。
每班每学期至少组织2次学生欺凌防治主题班会,教育学生掌握预防欺凌的知识和做法。
要在楼道、天台、储物间等隐蔽场所,做到视频监控全覆盖。
通知指出,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面向所有教职员工和家长定期开展学生欺凌防治专题培训,提升识别、应对能力以及干预处置水平。要加强对困境儿童的关心关爱,及时做好生活照料、心理疏导、家庭教育指导等。
通知强调,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手册,加强对教师和家长教育引导。要在法律咨询、心理辅导、行为矫正、技防建设等方面给予学校必要的指导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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