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第六届辽宁书法兰亭奖征稿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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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书法兰亭奖是经中共辽宁省委宣传部批准,由辽宁省文联、辽宁省书协主办的全省性书法艺术最高奖项。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根据《辽宁书法兰亭奖章程》规定,今年举办第六届辽宁书法兰亭奖。现将征稿要求公告如下:

一、主办单位 

辽宁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辽宁省书法家协会 

二、评奖宗旨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和党中央关于文艺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以“植根传统、鼓励创新、艺文兼备、多样包容”为评审理念,通过推出优秀人才和精品力作,发挥评奖机制激励作用,不断提升兰亭奖的专业性、示范性、引领性,引导书家坚定文化自信自强,坚守中华文化立场,传承中华文化基因,展现中华审美风范,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三、奖项设置

依据《关于加强全国性文艺新闻出版评奖管理工作的通知》、辽委办新修订的《全省性文艺新闻出版评奖管理办法》及《辽宁省文联关于规范评奖、展赛、推优活动的管理办法》,第六届辽宁书法兰亭奖共评出兰亭奖10名,获奖提名10名,入展240名左右,入选80名左右。

四、投稿要求

1.征稿范围:年满18周岁的辽宁籍或工作、生活在辽宁省内的书法篆刻爱好者均可自由投稿。

2.作品要求

(1)内容:要求积极、健康、向上,提倡以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为主题,歌颂美好新时代的诗、词、曲、赋、联、文等体裁不限。坚决抵制调侃崇高、扭曲经典、低俗庸俗媚俗等不良作品。注意规范使用汉字,书写他人诗文应使用权威版本。 

(2)规格:书法作品不超过6尺整纸,一律竖式。(不收手卷、册页);篆刻作品须寄印屏(题签、书刻等均须本人完成,每件印屏含印蜕6-12方,边款不少于4枚)。印屏尺寸一律为四尺对开竖幅(138cm×35cm)。篆刻获奖作者须寄篆刻原石1方由主办方收藏。

(3)书写及印屏材料:避免使用易折断、易破损的纸张。不接收非纸本类材料创作的作品(传统绢类除外)。来稿请勿托裱、装裱。 3.投稿数量及要求

 每位作者限投一件作品。征稿期间不办理换稿、退稿等事宜。

4.填写信息

(1)请在书法作品背后右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身份证号、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作品书体、是否退稿。所有投稿作品请一律附释文。

(2)为便于准确登记,及时联系作者,请认真填写《投稿登记表》,连同身份证复印件、作品释文和创作内容使用的版本复印件,随作品一并寄出。(启事后附表格,可复印使用)。

5.费用及退稿说明 

(1)本届兰亭奖不收参评费。 

(2)作者如需退稿,请在《投稿登记表》和作品背面标注,未标注者视为不退稿。 

(3)获奖作品不退稿,由主办单位收藏;获奖提名、入展作品展出后退还作者。

(4)退稿工作由主办单位负责,退稿方式为各市集中领取和快递到付,在展览结束后60天内完成。

五、评审

1.由本届兰亭奖组委会组织评审,评审结果将在省文联网站、微信公众号公示。 

2.严禁代笔和抄袭行为,对部分获奖、入展作者进行抽查面试。凡经面试确认非本人创作者,省书协将取消其在本次展览中的获奖、入展资格。

3.评审以作品的艺术质量为第一要素,鼓励作者专心致力于艺术创作。凡在形式制作上过度拼接粘贴、染色做旧、故意涂抹等,该作品在评审中将会受到减分影响。

六、作者待遇

1.向获兰亭奖作者颁发证书、作品集一册及收藏费。

2.向获奖提名、入展、入选作者颁发证书及作品集一册。

3.非会员书法作品获奖、获奖提名、入展具备加入辽宁省书法家协会的资格;入选具备加入辽宁省书法家协会条件之一。

七、时间安排 

1.截稿时间:本启事自公布之日起征稿,2024年7月20日截稿(为便于登记,请投稿作者于2024年7月1日-7月20日期间将作品寄出,勿提前或滞后)。截稿日期以寄出地邮戳或快递公司受理日期为准,逾期拒收。 

2.展览时间:本届兰亭奖展览拟于2024年9月中旬在辽宁美术馆展出。

八、收稿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35号玛丽蓝大厦15楼   收稿人:赵晓晨15640038370    

九、其它事项

1.投稿作者特别许可如下权利: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享有展览、出版、宣传、信息网络传播、研究、摄影及录像等权利,对入选以上作品享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权利。

2.投稿作者一经投稿,即为完全接受本征稿启事全部约定或要求。所有来稿应当符合本启事各项要求。 

3.本启事解释权归辽宁省书法家协会。

联系电话:024-22858175